
近日,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布《2025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起典型案例》,其中一起案例中,乐高公司起诉盗版企业索赔4800万元。
本案原告是“乐高”品牌相关公司,被告陈某炎等人共同经营汕头市龙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。2016年起,该公司未经乐高公司许可或授权牛顺网,通过制作模具、3D建模等方式,将正品乐高积木玩具颗粒、拼搭说明书和外包装图案进行1:1复制,并在外包装盒上标注自有商标在国内外销售,产品涉及46个系列,共计1600余款,销售金额达11.13亿余元,其中54款产品经司法鉴定与乐高公司产品构成实质性相似。
之后,龙某公司、陈某炎等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刑罚。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,乐高公司就刑事案件中,已经司法鉴定的54款产品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各被告连带赔偿4800万元。
除此案外,乐高公司还计划对龙某公司生产的、未经鉴定的1500余款产品提起民事诉讼,龙某公司自认尚存有数百套生产模具。徐汇法院考虑到,刑事案件中查扣的假冒产品已被销毁,所以难以判断未经鉴定的产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,且尚存的数百套模具若不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侵权行为扩大,直接判决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的主要矛盾。
于是,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愿后,徐汇法院在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基础上,开展后续民事纠纷的一揽子调解工作。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》中有关“民事债务先于罚金的执行顺序”的规定,及时在本案中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查封、扣押的财产予以诉中保全
由于龙某公司已停工停产,主要负责人均在服刑牛顺网,无实际支付能力,存在履行障碍的现实困境。法院积极寻找谈判突破口,经过多轮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就全部46个系列、1600余款侵权产品的民事责任达成一揽子调解方案,龙某公司主动交付模具300余套,实现“一案解、百案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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